close

內容來自sina新聞

卓遠景峰小區業主投訴開發商隻售不租停車難

空蕩蕩的地下車庫。

不少車主會在車頭放自己的電話號碼。

無奈“大奔”也也隻能堵在其他車前。

???近日,記者接到市民鄭偉欽爆料,投訴位於季華三路的卓遠景峰小區停車難問題。“卓遠景峰小區每天晚上車滿為患,晚十分鐘下班就找不到停車的地方,小車隻能亂停,吃罰單不說,有次連消防車都開不進。”鄭偉欽說:“但開發商卻有300多個車位待售不租。”從業主提供的圖片來看,每到晚上該小區外停車較為混亂,但記者在現場看到,小區內地下停車場和露天停

??車場都已被開發商鎖住,空蕩蕩無車光顧。

??現象:車位“僧多粥少”,隱患多多

??“這裡的業主每天晚上進出小區都提心吊膽。擔心出外回來占不到車位。”鄭偉欽對記者說,“停到別處或者停到季華三路邊又經常被抄牌。找不到車位業主就亂停,就算是買瞭車位的業主進出小區,都要擔心把愛車刮花瞭。”“還有的業主無奈把車停在別的小車前面,為瞭防止糾紛,還要放個牌子在車頭,寫上電話號碼,車要出來就打電話。”

??“有一天晚上,16樓的張姨傢廚房裡冒出濃煙,鄰居趕忙叫來消防車,但是等消防車到瞭之後,小區道路已經被亂停放的車輛堵死,無法開進去。”另一位張姓業主說,“消防員上去一查,原來是全傢睡著瞭,湯快煲幹瞭。”他說,“如果真的發生火災,消防車又進不去,後果不堪設想。”

??據瞭解,車輛亂停在該小區消防通道上時間已超過一年之久,卓遠景峰小區位於佛山市禪城區季華三路,是一個入住才三年的小區,按照小區規劃,小區車位按1:0.9配置,卓遠景峰小區車位應該基本滿足大部分業主的要求。為什麼還發生上述令人百思不解的情況呢?

??焦點:有車無位停,閑置車位多

??記者在現場看到,卓遠景峰小區停車場共分三塊:一是門前廣場停車場,車位被一個個大水泥墩隔起來,開發商不給任何車輛停放,二是負一層、負二層,除瞭少數被業主購買瞭產權的車位之外,大部分車位空著也不給任何業主停放。負一層、負二層車庫空空蕩蕩。三是小區廣場停車場。“經開發商同意,我們每年拿出77個廣場露天車位進行抽簽。”負責該小區物業管理的某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,“盡管如此。由於這裡有250多臺車,小區車位仍供不應求。”

??問題出在哪裡?出在開發商大部分車位“隻賣不租”,而該小區車輛保有量越來越多。“大傢跑到張槎買房,主要是看上這裡房價便宜,可以省錢。如果再拿出一筆額外費用去買車位,經濟上承受不瞭。”高雄橋頭房貸鄭偉欽說,已經有部分業主買瞭車位。但是讓大部分業主買車位不現實。

??對此記者采訪瞭該項目的開發商,但卓遠地產營銷部負責人陳日輝則感嘆道:“我們也有難處,希望能夠理解。”

??律師:不賣並不違法,

??但建議多方協商解決

??記者日前就上述糾紛采訪瞭廣東天地正律師事務所鄺燕平律師。鄺燕平律師說,根據《物權法》第74條規定:“建築區劃內,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、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。建築區劃內,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、車庫的歸屬,由當事人通過出售、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。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,屬於業主共有。”

??《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》第53條規定,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屬於業主共有的道路、綠地或其他場地作為停放車輛的車位的,應當征得相關業主和業主大會的同意,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;所得收益依法歸全體業主共有。

??小區車位的處置應區分產權而論。對於業主共有車位,應由業主依法共同決定如何使用;對於開發商享有產權的車位,開發商依法有權選擇出售、出租等方式。開發商對其享有產權的車位,隻賣不租雖不違法,但從社會和諧角度出發,業主可通過政府部門、物業公司就物業的有效利用問題組織開發商與業主協商,促成雙方對小區車位形成合法、合理的租賃關系。

??小貼士:

??人防車位

??長租合法嗎?

??卓遠景峰部分業主還提出,開發商的部分銷售車位是人防性質的,開發商聲稱對業主租20年,送50年,這樣做法是否合法?

??廣東天地正律師事務所鄺燕平律師表示,在不影響人防地下室防空效能的前提下,開發商可將其投資建設的人防地下室經依法報建為車位進行使用、出租、收取收益等。

??開發商並非人防地下室的所有權人,其對改建的人防車位無處分權,無權出售。而據《合同法》第214條的規定,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,超過部分無效。

??上述開發商將“人防車位租20年送50年”的做法,超過20年的“送50年”部分屬於變相出租50年,依法無效。但雙方可在人防車位20年租期屆滿後依法續訂租賃合同。而且,雙方應特別約定“平時”、“戰時”的使用問題。

??文/佛山日報記者韋廉

??圖/業主提供



新聞來源http://fs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5-03-20/0821598447862銀行信貸比較6316602869.shtml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ettygray4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